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年4G/5G低功率微室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18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3年4G/5G低功率微室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项目总预估规模为850万元(不含税)。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采购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有效期内中标份额执行完则本次采购框架合同终止;有效期到期但份额没有全部执行完时,招标人有权延长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或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的名称及数量等详见本章1.2条。
1.2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2.1标包1【地下室微室分系统】招标范围为: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预估规模(不含税)
1 分布系统配件 地下室微室分系统 LTE800M 400套 600万元
2 LTE800M 90套
3 LTE800M 400套
4 LTE1800M&NR3500M(标准套) 160套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1.2.2标包2【电梯微室分系统】招标范围为: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数量 预估规模(不含税)
1 分布系统配件 电梯微室分系统 LTE800M 230套 250万元
2 LTE800M 100套
3 LTE800M 550套
4 LTE1800M&NR3500M(标准套) 80套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交货时间:订单下达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
交货地点:江苏省内招标人任意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3年。
1.2.3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2.4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个)(当有效投标人数量是括号内数字时,中标人数量是括号外数字) 根据综合排名顺序,每个中标人份额从大到小,对应的中标份额为(%)
1 标包1:地下室微室分系统
标包2:电梯微室分系统
4(≥6) 35:30:20:15
2 3(4或5) 50:30:20
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家及以下时,相应标包做否决全部投标处理。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采购内容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套)
标包1:地下室微室分系统 LTE800M 5000
LTE800M 5500
LTE800M 6000
LTE1800M&NR3500M(标准套) 7000
安装服务费(地下室微室分系统) 1800
标包2:电梯微室分系统 LTE800M 2300
LTE800M 2500
LTE800M 2700
LTE1800M&NR3500M(标准套) 3000
安装服务费(电梯微室分系统) 10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包1和标包2资格条件相同)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要求,提供承诺书。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符合本项要求,提供承诺书。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清单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涉及产品的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加订单复印件及订单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一一对应,时间以订单发出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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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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