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惠州港东马港区欧德油储公用石化码头扩建工程(调整)项目
溢油监测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位于大亚湾石化区J1地块南端大亚湾湾顶,东面为国华煤电码头,西面为LNG重件码头和中海壳牌码头,南面为大亚湾水域,工期12个月,总投资2.7亿,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概况:本工程在现有一期码头的端部延伸扩建形成双侧靠船的突堤式码头。包括2个5万吨级油品及化工品泊位(其中西侧为液化烃泊位),扩建码头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向外延伸,轴线方向与一期保持一致,码头由一个作业平台和两个系缆墩组成。作业平台长240m,宽60m,设两层带缆平台,上层设计顶高程+7.8m,下层设计顶高程+5.5m,均设置快速脱缆钩、橡胶护舷等系靠船设施。作业平台中部沿码头长度方向设置宽6m的管架区与一期管架相接,平台两侧共有6个装卸作业点,对应每个装卸点设置有装卸臂、软管吊等装卸设备以及拦污坎、消防炮塔、干粉炮灭火装置等环保消防设施等。两个系缆墩均长22m,宽10m,设计顶高程+5.5m,设置快速脱缆钩。引桥南侧端部附近设置值班室(含卫生间)及器材室。码头北侧靠陆侧紧邻一期工程控制楼平台新建一个高桩平台用于承托扩建工程综合用房,平台长12.9m,宽12.6m,设计顶高程为+7.8m。
(2)招标内容:溢油监测系统,合为1个包件,具体详见第六章《需求物资描述》。
(3)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石化区需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验检测设施;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与四航局有同类产品合作业绩优先);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9)其他要求:无。
4.投标人注册
(登录后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3年4月20日12时至2023年4月25日12时(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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