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房山区北尚乐学素大理石开采场裸岩治理项目等12个项目绿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3210200006213-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房山区北尚乐乐素大理石厂开采场裸岩治理项目等12个项目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房山区北尚乐学素大理石开采场裸岩治理项目等12个项目绿化提升项目 216.469114 1 施工图纸所示全部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项目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3】086号

合同履行期限:51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4、供应商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6、具有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4-24至2023-04-28,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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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