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资格后审]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2023-04-24
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浔发改投资〔2023〕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174 万元,工程概算 6726.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5549.2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2738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923.5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827.7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76 平方米。项目共建设单体 3 幢(剪纸艺术中心一幢,传达室两幢)、停车场、活动场地。建设地点:位于南浔区千金镇,西侧为江南路,南侧为千金小学,北侧为三里塘(河道),东侧为规划用地。
2.2招标范围:包括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1#传达室、2#传达室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配套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4170.214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其他:
R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
R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R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04月17日至2023年04月20日公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5 月 18 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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