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煤场二次倒运外委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2×200MW火电厂2023-2025年度煤场二次倒运外委承包项目项目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
2.2计划工期: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期限为3年,费用以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燃料质检部汽车衡过衡数量作为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4招标范围: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受煤炭市场环境影响,龙煤长协、市场地煤及煤泥入厂煤量及月度兑现时间无法按照每日耗用量进行调运入厂,煤炭调运入厂后,部分煤炭需要存放在储煤场。同时,各煤场受场地制约面积均较小,而且只有一号煤场设置了斗轮机,其余各煤场存煤无法直接进行输送入炉,必须通过二次倒运的方式将存煤运到指定地点(卸煤间或斗轮机作业范围内)然后进行输送。3年期间预计倒运煤炭180万吨,每次倒运距离5公里内,倒运距离不固定,供应商报价时需充分考虑,按实际倒运数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2.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2.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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