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物资类班车)河南区域化学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3-04-26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河南区域化学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2/19-CL-07201
河南区域化学药品集中采购
漯河公司采购工业硫酸(98)600吨、盐酸(31)600吨、液碱(30)700吨。新乡公司采购工业硫酸(98)600吨、盐酸(31)350吨、液碱(30)55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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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河南区域化学药品集中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包含盐酸、硫酸。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内应至少具有1项化学药品供货业绩(业绩内容应至少包括本次采购的化学药品盐酸或硫酸其中一项),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未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10.其他要求: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26 16:08到2023-05-0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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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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