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双层复合管线设备框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对双层复合管线相关设备进行框架招标。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2.3交货期及要求:自招标人发出订单之日起15日内交货,现场施工安装。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各项目现场。
2.5主要技术规范、设备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投标报价方式:固定单价(含税,税率13%)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9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及报名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需为双层复合管线、成品操作井、加油机底盆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和其授权的唯一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或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根据提供的2021或2022年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提供)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双层复合管线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发票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统计时间以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下达的委托单或任务单时间为准,在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发票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的基础上另需提供委托单或任务单)。如出现弄虚作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5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 2020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5.4 2020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本项目所涉设备买卖合同质量纠纷生效的败诉记录,查询无相关败诉记录,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5.5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供应商由双层复合管线、成品操作井、加油机底盆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与一个具有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双层复合管线、成品操作井、加油机底盆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联合体牵头人为销售代理单位的,必须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联合体供应商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特殊条款:
(1)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制造商和其授权的唯一销售代理商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2)销售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
④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8其它要求:
3.8.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3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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