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镇江大路、扬州仪征、南通吕四)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04-28
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镇江大路、扬州仪征、南通吕四)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镇江大路、扬州仪征、南通吕四)(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规划函〔2022〕3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镇江大路、扬州仪征、南通吕四)
2、标段名称:江苏海事局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镇江大路、扬州仪征、南通吕四)勘察设计
3、建设规模:
(1)建设地址:
镇江大路趸船浮码头拟建于镇江市京口区,和畅洲右汊下口的长江右岸,丹徒直水道中部,该码头位于大港港区上游段,江心汽渡下游位置,下游临近大港四期泊位。
扬州仪征趸船浮码头拟建于扬州市十二圩盐河口附近,地处仪征捷水道上段长江左岸,上游邻近苏北油库码头,下游为扬子船厂,南与世业洲隔江相望。
南通吕四趸船浮码头拟建于南通港吕四港区吕四作业区环抱式港池南港池南端西侧。
(2)建设内容
镇江大路趸船浮码头工程:新建1座60m趸船浮码头,泊位长度 90m。新建趸船采用标准 60m 内河钢质趸船,该趸船总长60m、型宽12m、型深2.2m、设计吃水1.25m,采用锚系固定;新建1座防撞系留墩;新建1座30m×2.5m活动钢引桥;新建1 座8m×8m搁置墩;新建1条接岸道路,长29m,宽5m;新建配套陆域占地约2.66 亩,上设小型停车位、化粪池及箱变等配套设施;新建1条进港临时道路,长130m,宽7m;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
扬州仪征趸船浮码头工程:新建1座60m趸船浮码头,泊位长度 90m。新建趸船采用标准60m内河钢质趸船,该趸船总长60m、型宽12m、型深2.2m、设计吃水1.25m,采用锚系固定;新建30m×2.5m活动钢引桥1座;新建18m×10m搁置墩1座;新建接岸固定引桥1座,固定引桥设于搁置墩北侧,宽5m,总长103m;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
南通吕四趸船浮码头工程:新建1座80m 趸船浮码头,泊位长度88m。新建趸船采用标准80m单层沿海钢质趸船,该趸船总长80m、型宽15m、型深3.0m、设计吃水1.5m,采用锚系固定。活动钢引桥搁置在趸船端部,趸船内外档均靠泊,外档布置1个60m级海巡艇泊位,内档布置1个40m级海巡艇泊位及1个20m级海巡艇泊位。接岸设施均由地方政府配套建设。
3、招标范围:
(1)总体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结合江苏海事局镇江大路趸船浮码头项目、扬州仪征趸船浮码头项目及南通吕四趸船浮码头项目基本要求,提出项目布置方案和估价,并开展必要的测量、勘察和试验论证工作,按业主进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测和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个阶段。勘察工作根据设计进度需要进行详勘,测量工作可根据项目进展一次或分阶段完成。(若甲方提供测绘资料,费用在中标合同中扣除相应测绘部分费用)。各阶段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应按照《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和《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海港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执行。项目承担单位应充分考虑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审查环节在内有可能涉及到的相关试验研究专题报告的编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泥沙分析试验、波浪分析试验、水工结构断面试验和船舶操纵试验,其他行政审批性专题研究除外),业主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勘察工作包括:定测、详勘(包括钻探、地形测量和测流等);
2)水工初步设计工作包括: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码头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护岸、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3)水工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按初步设计批复要求进行上述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码头总平面布置、码头水工建筑物、护岸、装卸工艺、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监控、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节能、环保及绿化、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编制配套的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及组织实施施工图设计所需的专项论证等;
4)趸船设计:主要工作包括趸船船体、轮机、电气、内装、信息化等全面设计及校核、图纸送审、编制招标技术文件、CCS退审修改设计、完工文件编制及配合设计审查、参加技术交底、技术指导等;
5)后续服务包括: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开展相关陆域设计;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配合业主进行相关专项审查,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趸船配合:负责趸船设计及建造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相关工作。
4、勘察设计实施时间要求:
(1)初步设计的启动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在接业主书面通知后,25天内提交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的勘察及测量报告,在收到勘察报告后的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取得审查批复后,根据施工图设计需要开展施工图设计所需的专项论证。接业主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项目承担单位除需保证上述设计周期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业主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设计计划,由业主确认后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1)设计资质应满足以下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应满足以下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与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固定码头工程项目(沿江或沿海水域码头或港口)的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负责人: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成类似固定码头工程项目(沿江或沿海水域码头或港口)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5)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航道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勘察工作5年以上,主持过类似水上工程勘察技术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港口航道工程或相近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设计工作8年及以上,主持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勘察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6)其他:投标人未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cjhy.com.cn:8066/chwebsite/credit/index)登记单位信息的,应当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航规〔2013〕130号)有关规定,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用信息登记,提供在本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为设计工作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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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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