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压平板车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压平板车(250T平板车)(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平板车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交验、培训及相关服务;提供随机附件、专用工具、仪器、仪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由卖方完成;试车用油等一切易耗品均由卖方承担。
2.2.设备名称:液压平板车(250T平板车)。
2.3.数量:1台
2.4.规格尺寸或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250,000 kg;
轴/轮架数量≥5/10,其中驱动轮架数量≥4;
转向轮架数量≥10,转向轮架额定负载≥32,000 kg;
平台升降补偿 350 mm。
2.5.交货期:7个月
2.6.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85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主体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
3.1.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有类似平板车供货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类似平板车定义:额定载重量≥250吨,仅限于与本次招标货物同类型的平板车,不包括动力模块、桥梁运输车)。
3.1.3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体系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对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况之一:
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等违法行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到 2023年5月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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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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