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厦门供电段2023年照明灯塔设备(爬梯)和电动操作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昌局集团公司厦门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昌局集团公司厦门供电段2023年照明灯塔设备(爬梯)和电动操作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2个包件:01包件:照明灯塔设备(爬梯);02包件:电动操作机构(施耐德);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01包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不得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02包件: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不得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4.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5.投标人具备电动操作机构的生产资质,并提供相应的国家检测报告。6. 电动操作机构投标人在项目运行的5年中,必须有常驻江西或福建人员,系统调试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保证7*24小时的技术支持。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在铁路系统使用的业绩,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对于此产品销售用户的记录,并提供系统运行结果。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8日 18:00至2023年5月4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1包:照明灯塔设备(爬梯):100元、02包:电动操作机构(施耐德):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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