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运营维护部2023年智慧空开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4-28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运营维护部2023年智慧空开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3-11743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40万元,税率13%,含税45.2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慧空开设备。
2.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有效期间内总部或省公司下发相关通知或重新采购,则此结果终止,按照总部或省公司意见执行;订单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合同终止)。
2.4到货期限: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5天内设备到货且平台搭建完毕。
2.5质保期: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7合同签订方式:框架+订单。
2.8付款方式:
(1)设备到货付款
本合同签署且卖方按照本合同及所签订单规定全部交付合同设备,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单据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所签订单总价的50%的交货付款。
(2)验收付款
设备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双方逐站签订验收单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所签订单总价的45%的验收付款。
(3)尾款付款
设备质保到期且收到卖方提供单据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所签订单总价的5%的付款。
2.9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企业组织: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2控股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企业信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
3.5参选人须具备近几年(2020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相关类似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
(1)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发票;
(3)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对应结算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单项合同及对应发票;
(4)框架合同、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产品清单、合同签字页等)。
3.6参选人所投核心产品(2020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须具备第三方检测机构(CMA或CNAS)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出具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需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3.7所投核心产品(除平台)须具备第三方产品责任险,提供有效的保单或保险合同扫描件。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的分公司、子公司或代理商,则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9实质性条款:
(1)电力管理:记录和查询各用电线路的各项电力参数开关状态、实时电压、实时电流、实时功率、温度以及告警信息等;
(2)安全管理:对各用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提供防护服务和预警告警服务,包含电路的防护阈值设置、防雷、漏电、断路、短路、过流、过载、过压、过温、欠压、打火、缺相、功率限定等;
(3)平台应用:提供电脑端与手机端的用电管理平台,提供功能应用维护升级和定制开发,与现有平台进行对接,通信模块单价中包含三年物联卡服务费。
3.10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6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