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
2.项目名称:恩施州建州4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歌曲、歌词及MV制作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万元
5.最高限价:30万元
6.采购需求:
负责恩施州建州40周年庆祝活动主题歌曲、歌词制作,对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现已征集的歌词、歌曲组织评委进行评审,若无法评选出一等奖,则由成交供应商对主题歌曲歌词进行创作、演唱制作、MV制作并公开对外发布进行宣传推广。其他相关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7.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主题歌曲、歌词及MV制作,2023年7月至2023年8月公开对外发布进行宣传推广。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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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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