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那尔轰镇2023年因户施策项目第一标段-木耳菌袋、那尔轰镇2023年因户施策项目第二标段-贝母种栽招标公告

2023-05-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那尔轰镇2023年因户施策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采购范围
1
那尔轰镇2023年因户施策项目-第一标段-木耳菌袋
ZAGC-20230501-1
370000
木耳菌袋
2
那尔轰镇2023年因户施策项目-第二标段-贝母种栽
ZAGC-20230501-2
710000
贝母栽子:规格及占总体比重:0.5-0.8cm占总体比重的65%;0.8-1.5cm占总体比重的35%。
交货地点:靖宇县那尔轰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完毕;
质量标准:
木耳:适合北方气候种植,达到合格的种植质量标准,成活率达到95%以上;
贝母:适合北方气候种植,根须健全、水分饱满、无伤热及腐烂,无杂质,非水洗贝母栽子,达到贝母种植质量标准,种植一年后,栽子成活率达到95%以上;
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国家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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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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