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06-07-04F-2023-D-E08087;
(二)项目名称:蒙商银行锡林郭勒分行2023年-2025年诉讼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采购律师事务所为我行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纠纷代理人服务。法律纠纷是指以蒙商银行及其所辖属机构为至少一方当事人的诉前民事争议、民事诉讼和仲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司法和执法协助争议、司法处罚等争端。
法律纠纷代理人,是指为蒙商银行总行及各分支行的各类法律纠纷担任诉讼代理人,代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立案、保全、应诉、调查取证、出庭、申请执行,拟定、审查、修改与纠纷有关的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撰写纠纷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情况及结案报告,协助我行进行调解、和解等,以及其他为处理法律纠纷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正文;
(四)本项目含税预算:预估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诉讼类律师代理费用预计每年支出55万元。2023年分行预算已上报总行,依据总行预算安排执行,2024年及2025年依据当年预算情况执行。
(五)成交供应商数量:3家;
(六)项目实施地点:蒙商银行锡林郭勒指定地点;
(七)服务期限:2023年至202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选聘的律师事务所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要涵盖服务成果、专业水平、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团队人员、保密情况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合法的执业许可证,成立三年(含)以上,并已办理有效的年检手续(需提供年检合格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注册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一线城市的,专职律师在20人(含)以上;注册地为地级市的,专职律师在5人(含)以上;注册地为旗县的,专职律师在3人(含)以上(需提供司法部门网站“律师事务所”信息查询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擅长办理金融、经济类诉讼,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服务经验,团队协作能力较强。(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金融、经济类诉讼业务案例);
(五)收费合理;
(六)具备长期向蒙商银行提供金融法律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七)近3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需提供本所出具的承诺函);
(八)承诺在为蒙商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期间不办理与蒙商银行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九)拟派驻律师无不良记录的声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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