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7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循环水加药处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08
1、(登录后查看)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
(2)项目地址: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3×7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工程厂址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南栅工业六区,厂区西侧和西南侧为工厂及部分居住建筑,东南侧为宁洲污水厂,同时西北侧靠近已建的民昌路九巷支道,北侧靠近规划次干道,南侧靠近广深沿江高速,西南侧靠近民昌路十巷。
(3)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3套9HA.02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采用单轴方案,每套机组包括1台干式低NOx 燃气轮机、1台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卧式、无补燃、三压、再热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
(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324N2431007 循环水加药处理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方必须为所投药品进口品牌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授权文件)。
3.1.3 提供所供药剂必须是无磷环保产品(附第三方检测证明文件)。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送达或者分发;
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各自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是,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第3.1.5点情况的声明函。
3.1.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如投标人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做废标处理。
3.2业绩要求
3.2.1从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国内300MW以上火电厂机组的循环水处理现场服务类似合同业绩。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机组容量、数量和型号等,日期按合同签署日计。
4、公告日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当天)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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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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