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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C--2023040
项目名称:太保场村体育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126087.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3.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且无不诚信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0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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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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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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