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NCJC20230425-服务12南京财经大学车辆定点维修与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12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JC20230425-服务12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与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万元/年
  最高限价(单价):100,00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拟采购我校所属车辆(大客车4台,疫情防控应急转运车1辆)的维修保养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车辆各级维护、大修、中小修、专项修理、应急抢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的服务项目。(特别说明:我校班车后期将进行线路优化调整,后期需维修保养的车辆将少于5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价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报价前六个月内),或其经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6 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在2020-2022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供应商名单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必须是经省、市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二类及二类以上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提供经省、市交通运管部门批准颁发的维修许可证或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在项目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9日,全天(北京时间)
售价:300.00元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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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