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汤阴县人民医院机房消防灭火、UPS、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12
汤阴县人民医院机房消防灭火、UPS、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汤阴县人民医院委托,就汤阴县人民医院机房消防灭火、UPS、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医院机房消防灭火、UPS、蓄电池更新改造项目
1.2采购编号:HNZD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采购预算:25万元
1.6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质保期 交验期
1 机房消防灭火、UPS、蓄电池更新改造 25 一年 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完成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附在响应文件里。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截图;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如不满足要求属无效投标。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网上购买)
3.1 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不办公)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