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一)西藏拉萨基地
闲置房产地点位于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64号(安能西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距拉萨市人民政府直线距离0.78km、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线距离6.2km、拉萨火车站11.2km。标准间5间(24m2每个房间),总面积为120m2。产权权属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三总队。
(二)西藏拉萨基地应急仓库
闲置应急仓库地点位于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64号(安能西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距拉萨市人民政府直线距离0.78km、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线距离6.2km、拉萨火车站11.2km。库房240m2,培训教室为120m2,总面积300m2。
二、资产出租用途、期限
1.资产出租用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商业需求,招租对象包含办公、仓储物流、培训机构等商业和公共服务业态,部分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等商业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涉及专项经营的,必须拥有相关的资质。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气体、化学物等,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2.期限:2处房地产拟出租期限采用采用3+3的模式,即保证前3年为固定租赁,后面每1年续签一次,固定租赁期限结束后可根据双方需要终止合同。
3.租期内租金每年递增3%。
公式如下:第一租金为A;第二年租金为A×(1+3%);第三年租金为A×(1+3%)2;以后租金以此类推。
三、招租方式
根据《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租赁价格作为最低限价,按照工程局现行的采购管理办法流程,可采取合理灵活的采购方式,在保障公司利益的情况下,择优选定承租方。
四、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企业经营期限在工商、税务登记有效期内并且按时进行年检的企业,拥有年检合格的相关证照及无税务部门欠税的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无影响自身的重大法律诉讼和债务负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履约经验和资金。
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向公司提供《项目经营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意向租赁房地产范围(具体到楼栋)、租赁用途、项目的规划与定位、项目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
4. 投标保证金初步设定为年评估租金的2%,现金缴纳。
5. 房地产租赁租期采用3+3的模式,即保证前3年为固定租赁,后面每1年续签一次,固定租赁期限结束后可根据双方需要终止合同。
五、时间:2023年5月15日10:00
六、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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