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3、4、6、7号炉变低压补偿改造项目(设备部分)(招标编号:HCZB02202305007)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3、4、6、7号炉变低压补偿改造项目(设备部分),招标人为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生产运行需要,现对3、4、6、7号炉变低压补偿改造设备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3、4、6、7号炉变低压补偿改造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到货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供货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厂家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或2020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至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纳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中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在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注:上述涉及网站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3.5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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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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