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生产管理部分业务外委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宁淮大道15号
2.2.项目规模:2×3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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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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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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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公司2023-2025年生产管理部分业务外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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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公司2023-2025年生产管理部分业务外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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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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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湖公司2023-2025年生产管理部分业务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个及以上劳务服务或业务外包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同时提供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5-15 16:35到2023-05-22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6-06 09:00。
六、开标时间:2023-06-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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