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2025年石油钻采设备配件(筛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2025年石油钻采设备配件(筛布)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为满足生产需求,现对2023-2025年石油钻采设备配件(筛布)进行招标采购,共55项物资。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预估总金额1524.71万元(不含税),详见附件。
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5、交货期:中标人接到订货通知后, 15 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6、交货地点:渤海钻探各分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天津、河北、陕西、新疆、青海、甘肃、海南、江苏、四川、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等区域。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二)投标人须为标的物资生产制造商,提供设备清单、主要设备实景照片及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其具有生产制造标的物能力的材料。
(三)投标人须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标的物同类物资。
(四)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任一产品2021年至2022年的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并对所投产品的质量做出承诺,承诺使用时效不低于240小时。
提供检测报告,质量承诺书。
(六)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的,则不接受中国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供应商状态为“中止”或“终止”、投标产品状态为“冻结”或“暂停”的投标人投标。
(七)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5-17 08:00:00 至 2023-05-23 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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