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XMZS[CS]2023014
项目名称:签发原产地证、ATA单证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包1(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33,3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990000-其他商务服务 |
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服务 |
1(项) |
否 |
由供应商根据贸促会要求,负责为企业审核并签发原产地证业务和ATA单证册业务,同时开展企业备案,核查,数据分析,业务推广,研究调研以及企业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
2,0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4月30日。
采购包2(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及开展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的推广研究和企业培训工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2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2-1 |
C23990000-其他商务服务 |
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及开展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的推广研究和企业培训工作服务 |
1(项) |
否 |
由供应商根据贸促会要求,负责为企业审核并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业务及开展原产地证业务、ATA单证册业务的推广研究,同时开展企业备案,核查,数据分析,业务推广,研究调研以及企业培训等事务性工作。 |
9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4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②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
采购包2:
(1)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②根据厦财采〔2020〕10号文的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③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关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及《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门市财政局2021年7月23日发)的文件精神,并增加以下内容:①资格审查时,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增加: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②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5-19 至 2023-05-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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