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2023-2024年总部耐火纤维制品框架协议耐火纤维制品招标公告

2023-05-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总部耐火纤维制品框架协议(WZ20230531-0391-685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耐火纤维制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耐火材料及制品 1.00 包1-耐火纤维制品
    2 耐火模块(组件) 1.00 包1-耐火纤维制品
    3 耐火毯(毡)、板、纸、布、绳、带 1.00 包1-耐火纤维制品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招标物资品种生产年限大于3年。(需提供一份2020年或2020年之前年份的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发票需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1.7 3年内具有石油化工项目设备用耐火纤维的生产业绩。(2020年4月-2023年4月提供至少1份与用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或者易派客电子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不能隐藏总价,无总价合同视为无效。发票需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1.8 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检测报告(2022年4月-2023年4月)。
    3.1.9 具备有效期内的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1.10 对框架协议条款的完全同意,投标人不提偏离即视为完全同意。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9日 16:00时至2023年5月2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