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润项目供水专线工程已由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局以
徐高审【2022】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润项目供水专线工程(二期三堡水源井西段)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中润项目供水专线工程(二期三堡水源井西段),共敷设 DN300-DN800 供水管网 2.741km,以及4眼应急水源井。包括道路修复、土石方开挖、给水管网敷设、水源井建设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470.49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两个标段,本公告为一标段。
一标段:麦楼南中沟(新建台上水源井-同创路)DN300供水管网0.432km、DN500 供水管网 1.03km,以及4眼应急水源井。
二标段:五环路(京沪线-振兴路)DN500 供水管网0.817km;五环路(三堡水源井-振兴路)DN800供水管网0.462km。
本公告为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的两个标段的投标,从第一至第二标段依次开标、评标,前一标段中标后继续参与后一标段的评标,但是不得再次中标 (按标段顺序中标)。
2.2招标范围:包括道路修复、土石方开挖、给水管网敷设、水源井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5月25日至 2023年6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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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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