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新型水处理药剂(除盐水pH调节剂)年度供应商采购——标段01招标公告

2023-05-26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新型水处理药剂(除盐水pH调节剂、锅炉汽包炉水缓蚀阻垢剂)年度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新型水处理药剂(除盐水pH调节剂、锅炉汽包炉水缓蚀阻垢剂)年度供应商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合格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新型水处理药剂(除盐水pH调节剂、锅炉汽包炉水缓蚀阻垢剂)年度供应商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
2.2招标范围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新型水处理药剂(除盐水pH调节剂、锅炉汽包炉水缓蚀阻垢剂),其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药剂研发、制造、年度(按照360天/年计算)加药方案制定、供货、验收、使用技术指导等服务,以及使用过程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面技术服务(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投加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品目划分:本次招标采购设为两个品目,投标人可任意投其中一个或多个品目;
品目一: 除盐水pH调节剂;
品目二: 锅炉汽包炉水缓蚀阻垢剂;
注:
1.投标方保证提供各药剂为高效、低毒、化学稳定性及复配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水处理药剂。
2.各药剂不相互干扰。
3.要有良好的兼容性,保证药剂及分解产物均不含氯离子、硫离子和砷,不含重金属等。
2.3招标方式:
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用水量和投标药剂质量性能制定、提供详细的加药方案,该方案合理性应符合热电装置(540℃、9.81MPa高温高压锅炉)水处理药剂(执行GB/12145-2016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的运行要求,并保证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按照提供的加药方案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须依次说明药剂的规格、主要成分、执行标准及检验方法、型号、年度用量(360天/年计算)、产地、生产厂家及相关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并按照提供加药方案提供供货至现场的单价及年度费用(按照360天/年计算);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标的货物单价、用量、质量性能、售后服务及相关优惠条件等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2.4主要相关参数,见下表:
序号
装置
水量
(t/h)
添加药剂水质前指标
添加药剂后水质指标
备注
品目一
脱盐水产量(t/h)
1000
电导率≤0.3us/cm
二氧化硅≤20ug/L
PH=7-8
电导率≤0.3us/cm
二氧化硅≤20ug/L
PH=8.5-9.5
 
品目二
锅炉炉水量(t/h)
700
/
PH=9.0-10
磷酸根=2-6mg/l
锅炉排污率≤0.8%
锅炉设计排污率≤1%
2.3交货地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
2.4交货期:投标人可以自报合同生效后每批货最短的交货周期(包括试验、原材料的采购、制造、运输周期),但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不得大于15天。
2.5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两个月试用合同,试验合格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合同的有效周期为12个月(根据年度运行效果评价较好,再续签12个月);中标人试验结果若不合格不予签订正式合同,启用备选单位签订两个月试用合同,试验合格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合同的有效周期为12个月(根据年度运行效果评价较好,再续签12个月);也可以重新招标。
(2)在正式供货合同运行中(每三个月运行进行总结)投标方提供各药剂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现场使用条件,供货的药剂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的,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合同周期内货物及其他价格不予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进口品牌代理商。
3.2 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时,应提供有效的授权或经销证明材料,且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第一家报名视为有效报名,其余无效)。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所投的品目药剂有在类似热电装置(单台锅炉装置能力为130t/h及以上、高温高压(9.81MPa,540℃)及以上锅炉)水处理系统上使用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药剂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类似热电装置的需开具业主方证明材料)。
3.4投标文件需提供所投药剂的检验报告单(至少包含外观、PH值、有效成分)、检验执行标准及方法。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中;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无效标。
4.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2年6月1日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8日11: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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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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