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林业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3-05-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林业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林业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林业作业所需可研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2.4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12个月。
2.5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6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依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文件执行。报价方式采用折扣费率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调查设计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结果的通告》(第605号)文件,对2021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3年5月26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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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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