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医用防护口罩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13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36.00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医用防护口罩,数量约170000只,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需提供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有效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承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但必须包含此条内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口罩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标的口罩必须具备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是口罩代理商的,除必须提供口罩制造商的上述证书外,还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产品的合法有效来源证明;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2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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