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查看)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3年至2025年航材运输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074
3.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件,可兼投兼中,采购内容如下:
包01: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航材紧急运输(提+发+送内场) |
1500件 |
专人运输器材服务(500公里以内) |
99件 |
专人运输器材服务(501-1000公里) |
22件 |
专人运输器材服务(1001-2000公里) |
6件 |
专人运输器材服务(2001公里-4000公里) |
3件 |
航空货运服务(10公斤以下) |
1750件 |
航空货运服务(11-45公斤) |
300件 |
航空货运服务(46-100公斤) |
20件 |
航空货运服务(101-200公斤) |
8件 |
航空货运服务(201公斤-300公斤) |
1件 |
包02: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 |
备注 |
小型车辆A运输服务 |
21000公里 |
运输距离大于50公里按公里结算 |
货车A运输服务 |
12000公里 |
货车B运输服务 |
9000公里 |
货车C运输服务 |
8000公里 |
货车D运输服务 |
5000公里 |
货车E运输服务 |
5000公里 |
小型车辆A运输服务 |
5次 |
短途50公里以下按次结算 |
货车A运输服务 |
4次 |
货车B运输服务 |
10次 |
货车C运输服务 |
10次 |
货车D运输服务 |
1次 |
货车E运输服务 |
1次 |
发动机专车运输(气垫车需气垫牵引车头和减震半挂车配套使用) |
51295公里 |
运输距离大于50公里按公里结算 |
5吨叉车单次使用 |
10次 |
/ |
8吨叉车单次使用 |
10次 |
/ |
发动机专车运输(气垫车需气垫牵引车头和减震半挂车配套使用) |
10次 |
短途50公里以下按次结算 |
|
|
|
采购内容 |
公里区间 |
预估数量 |
/ |
零担/快递/物流运输服务 |
0-500公里 |
20件 |
/ |
501-1000公里 |
30件 |
/ |
1001-1500公里 |
30件 |
/ |
1501-2000公里 |
30件 |
/ |
2001公里-5000公里 |
30件 |
/ |
注:小型车辆A描述:面包车,箱长2米4,箱高1米3载重不小于1吨;皮卡车,皮卡车后斗尺寸长度是1380*1465*480cm 载重不小于1吨;
货车A描述:长4米-宽2.2米-高2米载重不小于2吨;
货车B描述:长6.8米宽2.45米-高2.2米 载重不小于8吨;
货车C描述:长9.5米宽2.45米-高2.5米 载重不小于10吨;
货车D描述:长13米-宽2.45米-高2.5米 载重不小于22吨;
货车E描述:长17米-宽2.45米-高2.5米 载重不小于30吨;
上述长宽高尺寸信息都为不小于。
7.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协议期限:3年;
9. 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10.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一、所有包件的通用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二、包02额外资格条件
(一)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二) 供应商须具备检验合格的自有或租赁使用的普通货车(车长不小于6.8米)和气垫减震拖车(包含气垫牵引车头和减震半挂车)各5辆及以上,并且每辆车应配备不少于1名持有 A2 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须提供上述普通货车、气垫牵引车头和减震半挂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含①含车牌信息的车辆实拍照片、②对应有效期内的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③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④如非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日期须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后;提供驾驶员相关材料①有效期内的驾驶证复印件、②2022年4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③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11. 《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5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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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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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