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投集团资阳燃气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川发改能源〔202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川投(资阳)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人为川投(资阳)燃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合循环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本期建设2×700MW级(机岛由东方电气配供的M701J型燃机组成的单轴联合循环机组、炉岛为西子洁能公司NG-M701J-R型余热锅炉)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
M701J型燃机组成的动力岛设备每套包括一套低NOx燃气轮机、一套蒸汽轮机、一套发电机、一套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同轴布置。
每套机组包括1台干式低NOx燃气轮机、1台发电机、1台蒸汽轮机、1台无补燃三压再热型余热锅炉(配脱硝装置)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
本工程按纯凝调峰运行,不对外供热。设计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2500小时,两班制调峰运行。
本工程计划2024年6月30日完成第一套机组168h试运,2024年9月30日完成第二套机组168h试运。
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以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建设质量目标。
2.2建设地点: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永顺镇玉康村。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成止。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2套单轴联合循环机组(含公用系统),每套包括一台燃机、一台汽机、一台发电机以及一台余热锅炉。性能试验工作是指2套联合循环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上述全部试验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国内2台(套)独立承担并完成的F级(单机容量≥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性能考核试验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时间以出具性能试验报告时间为准。
3.1.3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担任过2个已完成的F级(单机容量≥350MW)及以上燃机性能考核试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能清晰显示合同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时间以出具性能试验报告时间为准,合同或性能试验报告等资料能体现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各专业负责人:燃机(汽机)、锅炉、电气、热工、安全(环保)、化水负责人各1名,其中燃机(汽机)、锅炉专业负责人需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F级(单机容量≥35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性能考核试验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财务要求: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无亏损;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起(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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