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票据打印机、桌面式热敏打印机和便携式蓝牙电子秤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3-05-30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委托,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票据打印机、桌面式热敏打印机和便携式蓝牙电子秤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IT-GN-2023040142L1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票据打印机、桌面式热敏打印机和便携式蓝牙电子秤采购项目(第二次)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台)   采购预算(万元)
  3   便携式蓝牙电子称   一批   49.96
二、采购清单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便携式蓝牙电子称一批。(详见第五章内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资质。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授权函须为原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
②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依法开具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和近两年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6.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7.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至少具备1个与所投采购类型相似的销售业绩(供应商须提供发票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销售设备类型及参数页、金额页、双方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8.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分包。
9.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自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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