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2年湘龙片区4条市政道路打捆工程-苏家路(大华北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6-02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2022年湘龙片区4条市政道路打捆工程-苏家路(大华北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县发改投〔2021〕676号文,项目业主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为苏家路(大华北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2981.2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2022年湘龙片区4条市政道路打捆工程-苏家路(大华北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县湘龙街道,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大华北路,东至万家丽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街道,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大华北路,东至万家丽路。本项目定位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m,全长370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埋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981.2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96.75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22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4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道路工程、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6施工保修: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
1.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时应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有相关利害关系的企业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按废标处理。
(5)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外,本项目方案设计、概算编制、勘察单位均不得参加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06月02日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6-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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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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