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FJTP-0624231115349C
2.招标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机组B标段外委检修维护工程(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和概述: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晋江燃气电厂工程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石圳村,建设4套350MW 9FA等级的高效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主设备采用哈尔滨动力集团HPEC(GE公司技术支持)生产的S109FA SS单轴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余热锅炉为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合同工期:本合同采用2+2的模式开展。第一个合同工期为:2023年08月01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工期2年。前述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对合同履行无异议,且承包方履约评价达良好及以上,则可续约两年(即2025年08月01日起至2027年07月31日止);任何一方若有异议,应至少提前四个月提出书面提出。续约期间,招标方有权随时提前解除合同。
2.5招标范围:晋江燃气电厂#3、4机组(单机382MW)、220kV升压站区域、110kV升压站区和光伏发电设备等检修维护、#3、#4机组C级检修标准项目(正常每台机组每两年一次)。具体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检修维护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中标方作业期间,涉及本企业资质以外工作时,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且需在作业前提供往来合同、从业人员资质及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经招标方及相关上级监管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
2.6质保期:C级检修结束后,双方办理机组交接手续后起算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国内企业;
3.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一级及其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交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 6月 6日至2023年6月 11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 6 月 28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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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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