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天津华电军粮城六期650MW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工程(生产物资类班车)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电热电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由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
|
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期限:2023年7月01日-2024年06月30日。
具体数量:3000吨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2024年度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许可范围含液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许可范围含液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液氨),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意向。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运输证明《道路运输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所签订的运输协议及第三方《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电力系统供应液氨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11.财务要求: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2.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商及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6-06 14:44到2023-06-12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7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