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殷墟景区无线讲解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7
一、项目名称:安阳殷墟景区无线讲解器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非政府采购类(2023)0316
二、项目概括:
1、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项目预算:18万元
3、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安阳殷墟景区无线讲解器采购项目 180000.00 180000.0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本次招标项目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公司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截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 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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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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