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航校机务处航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6-08
受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的委托,就安阳航校机务处航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阳航校机务处航空设备采购项目。
1.2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内容:航校机务处的孔探设备、动平衡仪、应答机测试仪、燃油喷嘴试验器等设备的采购与培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交货期:45日历天内供货、培训。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或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3.1.5供应商在2020年6月-2023年6月期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9日至 2023年6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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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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