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洞沟遗址发现暨宁夏考古百年纪念与学术研讨会”系列活动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水洞沟遗址发现暨宁夏考古百年纪念与学术研讨会”系列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元):6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水洞沟遗址发现暨宁夏考古百年纪念与学术研讨会”系列活动项目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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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考古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展示宁夏考古百年取得的巨大成就,讲好宁夏文物故事,助力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在水洞沟发现暨宁夏考古百年之际,召开水洞沟古人类遗址发现100周年纪念大会暨水洞沟遗址发现与中国旧石器考古学术会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68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6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6-08 10:41:08至2023-06-15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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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