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项目(1599)招标公告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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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00 | ||||||||||
项目名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超声脉冲电导治疗仪项目(1599) | ||||||||||
预算金额:2.98万元 | ||||||||||
最高限价:2.98万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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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证、注册证等齐全有效证件,其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除上述条件外应具备《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经营备案凭证》、还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投标产品明确为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国家/行业规范对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属性界定不明确、前后矛盾或相互间不一致的,一概从宽接受,特殊情况由现场评委会商议定。3、技术偏离表的制作,须以技术白皮书为依据。4、代理商近三年内未有任何形式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产品近一年内未因质量缺陷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无任何债务、债权及产权、版权纠纷争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非联合体形式,非挂靠及假借资质形式,非备选方案/附加条件报价等不符合规定形式,自主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6月8日15时16分至2023年6月15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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