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3-06-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投[2018]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的至赢胜、常隆、道成蒸汽及氢气管网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工程规模:1、近期管廊及蒸汽管网工程:在闸北路、闸南路增加主管廊(含如泰运河跨河管廊桥),在中港路 (通园西路至洋思西路段)增加支管廊,总长约5200米:新建1.0MPa 等级低压蒸汽管网,长9500米,管径DN80~DN700。2、远期管廊及蒸汽管网工程:在蒋港路、长江北路、长江南路、洋思路、金港路等围合区域内新建管廊,长约10000 米;沿龙岗路、阳江西路、闸北路等规划建设中低压蒸汽管网,长8500米,管径DN80~DN700。 2.3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登录后查看)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的至赢胜、常隆、道成蒸汽及氢气管网项目施工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蒸汽及氢气管网项目等工程内容 972.61
2.5付款方式:(1)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工程预付款;(2)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进度款支付申请,甲方自接到乙方进度款支付申请15日内完成审核,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成工程量审核金额的70%进度款(含预付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及压力管道监检报告通过后),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30日内完成审核,付款至结算总金额的80%。(4)剩余20%工程款待工程使用满24个月,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利息)。(5)每次工程款支付,乙方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9%),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2级(含以上)安装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2021年 6 月 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2年 6 月 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3年 3 月 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6)?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3年2月- 2023年4月或2023年3月- 2023年5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登录后查看)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0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6月13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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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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