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10包号 | 项目内容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A | 叶面肥 (调节剂、大量元素和微量元素)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A包:生产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生产商须具备具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准;代理商须具备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登记作物含玉米)、农药产品标准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三证为同一企业)。大量元素、微量元素在农业部备案或农业部登记、符合国家标准,农业部备案截屏、产品标准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注:农药登记证能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www.chinapesticide.org.cn/)网上验证且在有效状态,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B、C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无人机飞防。 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做法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记录证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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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无人机喷施(核心示范区) | 14 | |
C | 无人机喷施(普通示范区) | 10.992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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