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2024年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采购项目重新采购(分包二)(第二次)。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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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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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最高限价(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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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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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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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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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元/面/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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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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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60万元(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
(2)地区范围:包含渝中、南岸、江北、九龙坡、沙坪坝、大渡口、两江新区、渝北、巴南、北碚,共计十个区。
(3)框架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分包/份额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和份额。
(5)特殊情况:成交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3-2024年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媒体投放采购项目(分包一)的供应商不允许成交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58元/面/4周(不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报价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件扫描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报价。详见第六章“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
(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主城十区小区人行门禁独家资质或独立运营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a.主城十区覆盖小区数量不得少于500个;b.主城十区人行门禁拥有数量不得少于500个。
提供以下资料:1)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或独家授权的证明文件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体现授权的时间,授权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2)提供《小区数量汇总表》,“小区数量汇总表”要按区域展示其小区数量(“小区数量汇总表”内容须至少包括:所在区域、小区名字、小区地址、资源类型、人行门禁平面媒体点位拥有数量、小区住户数量(户)、小区开发商、物业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人行门禁平面媒体点位资源签约到期年限等)。
(6)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人行门禁平面媒体投放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b、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6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名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为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竞争性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15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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