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16
拍卖财产类型 |
收费标准(元) |
不动产 |
按照每个拍卖标的物成交价总价的 4‰收费,成交价格超过 2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收费。拍卖标的在本市辖区收费总额不超过 4 万元、本省辖区不高于 5万元、外省不高于 6 万元。 |
动产 (不包含机动车) |
按照每个拍卖标的物成交价的 2%收费,成交价格超过 5 万元的部分,按照 1%收费。拍卖标的在本省辖区不高于 2 万元、外省辖区不高于 3 万元。 |
机动车 |
按照每个拍卖标的不高于 1000 元收费。 |
其他财产 |
其他财产参照动产确定服务费用。 |
其他情形 |
拍卖财产情况复杂、数量较多且未被拆分的,参考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辅助工作复杂程度,拍卖或者变卖成交价款情况综合确定,单宗执行案件网拍辅助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 20 万元。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