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集团新能源项目典型设计编制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结合三峡集团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经验,制定一套适用于三峡集团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的模块化、标准化的设计方案,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电化学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相关模块的典型设计。
2.2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标段一: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及光伏项目典型设计。主要采购内容为:
(1)海上风电部分:风机基础的典型设计—单桩和导管架(包含附属结构、防冲刷、防腐、监测)典型设计;场内集电系统典型设计;陆缆系统典型设计(包含海陆缆转换井、电缆排管、电缆井、电缆敷设和电缆终端站)等。
(2)陆上风电部分:风机基础和箱变基础典型设计;边坡和排水典型设计;箱变系统典型设计;场内集电线路典型设计等。
(3)光伏部分:基础和支撑结构(固定支架、跟踪支架、柔性支架等)典型设计;箱变基础典型设计;光伏系统典型设计;场内集电线路典型设计等。
(4)汇总梳理三峡集团已有典型设计成果,形成三峡集团新能源项目典型性设计手册。
标段二:电化学储能项目典型设计,主要采购内容为考虑不同规模的独立储能电站典型设计方案(100MW/200MWh、200MW/400MWh等)。
项目服务期:计划2023年7月开始,2023年12月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标段一: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3类项目的设计业绩(每类至少1项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标段二:2020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电化学储能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到2023年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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