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采购 ,招标人为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采购
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
3.招标范围:矿山救护队救护装备(4h氧气呼吸器、氧气瓶、氧气充填泵、呼吸器校验仪)(详见应急救援队装备采购清单)。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交货。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4、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至至今)已完成两项及以上矿山救护或消防救援装备相关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6、其他: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委托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16日10时00分到2023年6 月2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7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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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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