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宾川县看守所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宾川县公安局党委2023年度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建设,招标人为宾川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登录后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宾川县看守所。
2.2 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3质保期:3年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2.5建设规模:概算投资441383.00元。
三、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或者监控设备销售安装等);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诉讼及仲裁: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说明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不良记录、行政处罚等,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17 时止,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投标单位公章;
(9)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纳税及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五、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时间及方法
5.1请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登录后查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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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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