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酸性蓄电池招标公告

2023-06-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铅酸蓄电池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30711-3111-843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酸性蓄电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酸性蓄电池 1.00 包1-酸性蓄电池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应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响应,“★”项条款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条款累计五项不满足,否决投标。
    3.1.7 1、修改了项目的数量、名称以及描述等,改变了供货范围等实质内容的将被否决。 2、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影响到评标分数计算的将被否决。 3、投标商的报价文件中出现挑选价格视为恶意报价(如大规格型号价格比小规格型号价格低),将被否决。
    3.1.8 投标主体(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生产商或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参与投标。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取得针对茂名石化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原厂生产商的独家授权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投标时提供代理商独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
    3.1.9 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商的优质产品,不得整体采购其它制造商的产品或贴牌生产的产品,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提供投标范围内产品的泰尔认证和投标蓄电池品牌商标注册文件,并提供该产品的泰尔认证中的生产单位营业执照、股东股权信息(提供天眼查中该生产单位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如该生产单位或该生产单位的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不是投标蓄电池品牌商标持有人的否决投标。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9日 8:00时至2023年6月2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1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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