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燃料公司数字化规划及霞浦公司信息化规划咨询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
2.2 规 模:
(1)企业背景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注册资金8000万元,负责华能集团公司信息化的自主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华能信息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集团公司异地容灾数据中心,总投资5.7亿元,占地20000平米,机房位于青岛市中国互联网的入口,机房基础建设包含容灾中心、企业私有云、公有云等3000个机位,是集团公司发展“互联网+”新业务的重要基础设施。
(2)项目背景
燃料公司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充分利用集团公司产运销储供一体化资源,构建以集团电煤供应链管理为核心,以燃料有效供应为基础,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注重科技、模式创新的国内一流专业化平台。迫切需要通过开展数字化规划工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金融化燃料,建设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一流燃料供应链生态体系;
霞浦公司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信息化规划工作,信息化领域在统一化、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方面还有待改进。随着霞浦公司核电基地持续有序推进,迫切需要从公司层面进行信息化顶层设计,将信息化作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规范化,提升核电信息化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燃料公司数字化规划及霞浦公司信息化规划咨询项目。
2.4 服务地点: 北京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燃料公司数字化规划及霞浦公司信息化规划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个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信息化或数字化的咨询或实施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扫描页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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