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射频卡等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射频卡等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以编号ZY23-XA307-WZ448批准采购,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划分1个标段。预计采购金额126.795145万元(含税)。采购明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3交货地点:第十二采油厂所属区域物资共享中心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合同履行结束止
2.5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无破产现象。须提供2022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自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3.4其他要求:
3.4.1在中石油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或招标人因质量问题、违约失信等行为处于供货暂停期内或被暂停、终止参与招标活动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4.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期间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4.5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登录后查看)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