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吸收塔零米等综合治理二次招标公告
2023-06-21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或服务期 |
文件价格 (元) |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锅炉、吸收塔零米等综合治理 |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锅炉、吸收塔零米等综合治理项目投标方负责用于本项目全部材料供货(招标方明确的除外)及本工程全部施工、清理等工作等((详见第七章第一节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及服务)。 |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霍林河坑口发电公司锅炉、吸收塔零米等综合治理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6)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有房屋建造或改造类业绩2个及以上,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 (含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等)、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视为本项业绩无效无效。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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