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DWLA-W1014
项目名称:某部高原弥散式制氧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3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3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高原弥散式制氧机设备19台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计算)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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